教务处是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贯彻执行全院教学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组织实施、综合协调全校教学工作和全校教师职业发展规划、培训的职能部门。
教务处主要职责是教学研究及管理、教务管理、教材管理、实践教学管理、考务管理、学位管理和教师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