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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组织召开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推进会
日期:2023-11-28  来源:学校教务处  作者:康琦  摄影:史啸男

为扎实推进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11月27日下午,教务处在图书馆608组织召开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会议,张静副院长作工作指导,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成员、专业负责人和部分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参会。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李文禹主持。

实践教学科科长康琦分析了现阶段各专业指导教师选聘的情况,总结了2023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专项检查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,要求各专业认真学习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,并结合《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评议要素》,制定各专业科学、合理的毕业设计(论文)评议要点,清晰明确,有针对性,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。

管理工程系电子商务专业刘玉洁教授从选题意义、逻辑构建、专业水平和学术规范五个角度与大家进行了标准制定内容上的交流,并就选题、文献综述、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等过程性环节中的指导方法进行了经验分享。

副处长李文禹强调,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,各专业须在学科带头人、专业负责人的带领下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制定毕业设计(论文)的标准,突出专业能力、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标准,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,做实做细,使其真正起到引导作用。

副院长张静从三个方面进行工作指导,一是强化责任意识,履职尽责,抓落实。各教学单位党政一体,成立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,严把思想政治关,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(论文)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,各专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,严格进行全过程管理;二是强化问题意识,聚焦标准,抓整改。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是全体指导教师的共同的责任,因此必须形成问题意识,对照以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举一反三,出细化标准;三是强化过程意识,规范管理,抓质量。各专业须严格把握论文选题、开题答辩、撰写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,同时须高度重视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,引导学生遵守学术道德,严禁出现违规行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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