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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流程
日期:2020-01-15  来源:学院教务处  作者:冯洁 

学士学位证书遗失,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学校核实后出具学位证明书。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
一、办理必备材料

1. 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一式一份;

2. 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;

3. 一张二寸蓝底免冠照片(与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照片相同);

4. 他人代办或代为领取学位证明书:除备齐上述材料外,还需出具《授权委托书》,并提供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二、办理流程:

1. 自行下载并填写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;

2. 学位办审核学位信息;

3. 学位办统一印制《学位证明书》并提交用印申请;

4. 分管校领导审批;

5. 学位办发放《学位证明书》。

三、其他说明:

1.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须由本人手写填报,并粘贴照片。

2. 学位证明书办理,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。申请人或受托人须到教务处(图书馆509)领取。

         3.学位办咨询电话:0452--6053908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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