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士学位证书遗失,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学校核实后出具学位证明书。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一、办理必备材料
1. 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一式一份;
2. 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;
3. 一张二寸蓝底免冠照片(与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照片相同);
4. 他人代办或代为领取学位证明书:除备齐上述材料外,还需出具《授权委托书》,并提供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二、办理流程:
1. 自行下载并填写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;
2. 学位办审核学位信息;
3. 学位办统一印制《学位证明书》并提交用印申请;
4. 分管校领导审批;
5. 学位办发放《学位证明书》。
三、其他说明:
1.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须由本人手写填报,并粘贴照片。
2. 学位证明书办理,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。申请人或受托人须到教务处(图书馆509)领取。
3.学位办咨询电话:0452--6053908